近日,和县管理部成功办理首笔进城务工农村居民住房公积金贷款。贷款申请金额20万元,期限10年。目前此笔贷款已获审批。该贷款客户为首位进城务工农村居民住房公积金缴存受益者。
按照我市去年推行关于印发《马鞍山市进城务工农村居民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试行办法》的通知规定,进城务工农村居民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经测算,以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.25%,商业贷款利率为5.39%(基准利率上浮10%)的情况下,申请住房贷款20万元、贷款10年,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按揭贷款相比,借款人可少付利息近2.5万元。在政策实行之前,进城务工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只能申请商业贷款,该办法的出台,对于拓宽农村居民购房筹资渠道,减轻农村居民购房经济负担发挥重要作用。
本次进城务工农村居民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成功办理,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使用人群,帮助支持进城务工农村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开启了一条新的通道。
(和县管理部)